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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心协力 多措并举改善我市计生特殊家庭生存状况(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发言材料之五)

发布日期:2020-01-20 08:48 作者:农工党蚌埠市委  阅读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计划生育政策施行近四十年来,我国在人口控制方面卓有成效,同时也产生大量的计生特殊家庭。计生特殊家庭是指一对夫妻合法生育或收养子女、女方年龄超出育龄期(49周岁以上)、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现仅存活一子女且该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家庭。通过对我市计生特殊家庭生存状况进行调研,发现如下问题:

一、总量增加,年龄老化。截至2019年3月,我市计生特殊家庭人员共有2267人,其中子女死亡家庭人员1161人,子女伤残三级以上家庭人员1106人,分别占比51.21%、48.79%;60岁以上人员1285人,占比56.68%。我市计生特殊家庭人员数量以每年约300人的增速递增,人员总量不断增加且年龄老化。

二、精神创伤极大。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。在经历了“白发人送黑发人”的悲痛后,失独人员极易陷入精神抑郁,甚至心理疾病。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。一些人把失独人员视为不祥之人,这更刺痛了他们的心。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同样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,尤其是子女患病需要专人照顾的家庭,常年奔波为孩子求医问药,饱受精神折磨。我市近年发生过家长不堪忍受,携残障儿一同赴死的极端事件。

三、经济收入偏低。据调查,一半以上的计生特殊家庭收入达不到我市平均水平。尤其是农村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,主要依赖特扶金、政府救助。城镇计生特殊家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,有较为固定的经济收入外,其他家庭经济状况跟农村家庭相似。因独生子女去世、伤残的家庭经济问题更为突出。

四、养老就医困难。调查显示,计生特殊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高、养老困难等特点。以龙子湖区为例,全区计生特殊家庭人员共计170人,其中大病患者10人、长期慢性病患者65人,两者占比高达44.1%。这些人生活不能自理、经济条件差,面临着住院无人办理手续、术后无人照料、入住养老机构无人担保、甚至去世无人殓葬等困难,如何养老、就医、送终是他们最大的问题。

五、无孙辈的永久性失独人员。目前我市这类人员数量不多,但是子女伤残无法孕育后代的家庭,将随着时间的推移全部转化成永久性失独人员。在走访中发现,有部分人员没有自有住房又因享受退休工资而不具备申请公租房、廉租房的条件,面临无房可租、无处安身的窘境,精神压力巨大,这类人员的生存状况亟待关注。

我市非常重视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,2014年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形成了经济、精神、养老“三位一体”的保障体系,但在调研中发现,许多制度并没有落实到位。

为此建议:

一、分门别类,加大扶助力度。根据每一户的实际情况对计生特殊家庭进行重新分类,针对不同类型的计生特殊家庭制定不同的帮扶措施。如对无房无后的,降低公租房、廉租房准入条件或出台政府担保租房等政策;对经济特别困难的,加大经济扶持力度;对精神创伤巨大的,通过基层组织加强精神抚慰;对无人照料的,加强日常照料。

二、建立领导包保责任制,落实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。帮扶计生特殊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经济扶助、医疗救助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,绝非一个部门一个人的事。现在施行的乡镇、街道工作人员包保制度,作用有限,不能满足帮扶需求,建议施行县区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,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优势,积极开展关爱帮扶活动。

三、落实计生特殊家庭的养老、就医帮扶制度。政府应加大公立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,增强服务功能;提升计生特殊人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率。通过提高扶助金标准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政策,保障计生特殊家庭的养老照护、就医陪护需求。

四、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发挥作用。一是充分发挥志愿者服务组织、计划生育协会、社会工作专业机构的作用,定期开展精神慰藉、心理疏导等帮扶活动。二是建立网络心灵驿站,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栏,建立失独者微信群、qq群等形式,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、信息咨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,为失独家庭搭建一个现代化网络交流平台,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