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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(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发言材料之八)

发布日期:2020-01-20 09:06 作者:市工商业联合会  阅读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去年10月份,国务院发布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,12月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出台了《关于营造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》,充分展示了党和国家对民营企业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。市委、市政府也十分重视我市民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,在全省率先出台了“三个一切”服务理念、“千干扶千企”创新举措和一系列具体的扶持政策,为我市民营企业家坚定了信心、注入了活力、增添了动力。

当前,我市民营企业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。

一、政府服务民企的“火不旺”。“三个一切”涉及的项目单位服务意识、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堪称一流。但项目没有涉及到的单位,90%的认为服务民营企业与己无关,甚至怕接触民营企业,造成了“清”而“不亲”的现象。

二、要素保障民企的“手不硬”。据了解,我市毕业的大学生留在蚌埠就业的不足10%。民营企业普遍存在人才“招不来”“留不住”的问题。我市劳动力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导致“就业难”与“招工难”问题并存;在基础保障方面,工业园区的公共资源配套还很欠缺,导致员工上下班出行和生活不便,也对民营企业的用工产生一定影响。

三、金融支持民企的“山太高”。多数中小微企业存在自身资金不足的问题,主要资金来源依靠银行贷款,受银行贷款门槛高等诸多因素限制,“融资难”“融资贵”问题比较突出。面对中小微企业“短、小、频、急”的融资需求,我市现有金融体系无法有效地提供充足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。

四、民企创新发展的“力不足”。一是创业创新意识不强。部分民营企业因观念问题,不愿在创新上过多投入,缺乏做大做强的投资勇气和经营气魄。二是创新平台建设滞后。我市民营企业创新平台起步晚、数量少、人才缺,不少民企对平台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、提高市场竞争力方面的作用认识不够。

五、商会协会作用的“力太弱”。据调查,我市产品互用率为29%,而江浙在60%以上,主要是商会协会“抱团取暖、合作发展、互通有无、互惠共赢”作用发挥得好。而我市企业间团结合作意识不强,产业链企业缺乏有效组织,信息不对等、渠道不通畅、合作不密切;我市虽在全省率先制定《市领导联系商会、协会制度》,但没有真正发挥作用。

为此建议:

一、向“政府服务”要效益。江浙发达地区的共性就是“人人都是形象,个个关心发展”。要大力宣传“蚌埠是我家、发展靠大家、动力在企业”,领导干部带头为民营企业站台鼓劲,排忧解难,提高全体公务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的强烈意识。向江浙学习,既“清政、清廉”又“亲切、亲密”。“清”“亲”新型政商关系的形成之时,就是我市民营企业发展的强大之日!

二、向“创新驱动”要动力。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,培育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能力,支持民营企业建立研发平台,提升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研发基地覆盖率。二是分类组织民营企业与科研院所、国有大型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军工企业等精准对接,跟踪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合作,形成产业链配套,并形成常态机制。三是坚持协作化、共享化、智能化的经济整合发展模式,鼓励帮助民营企业进入“互联网+”、5G、大数据、现代农业等链条长、带动效应显著的产业,以增量优化带动存量调整,引导民营企业摆脱资源依赖,推动传统产业迈向中高端产业。

三、向“金融保障”要活力。一是发挥金融机构作用。推进实施民营企业信用融资计划,搭建统一的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,鼓励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信用贷款,并给予贷款利率优惠。二是建立银企对接平台。加强银企沟通,建立政府主导的网络平台,将企业的各项信息整合发布,分类筛选,定期进行维护更新,确保信息的真实有效性,便于银行及时授信。

四、向“要素保障”要助力。一是在职业教育上,与大型企业精准对接,定岗培养,以事业吸引专业技术人才。二是对特殊人才的住房、子女上学等方面给予保障。三是要统筹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,在交通、就医、购物等方面合理布局,提供便捷。

五、向“商会协会”要外力。一是要充分发挥商会、协会的作用,加强本地商会与外地商会之间、本地商会之间、商会内部的互用互购,此举不仅能提高本土GDP,也能大大增加税收,还能降低企业成本。二是要进一步发挥我市特有的《市领导联系商会、协会制度》,加强与商会交流,充分发挥商会、协会的特殊作用,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。

我们相信,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,一定会促进我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。我市民营企业家也一定会为蚌埠“两个中心”建设,打造“创新之城·材料之都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