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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30期)关于进一步发挥物业在疫情防控中作用的建议

发布日期:2020-04-13 14:45  来源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蚌埠市委员会  阅读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,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住户排查、出入登记、体温测量、消毒清洁、宣传引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,用责任担当坚守家园防护第一线。但也有部分物业人员以“疫情”为由,借题发挥,有的以加装电梯卡等为由催缴、强收物业费,造成小区单元门附近人员聚集现象时有发生;有的将小区出入证与物业费捆绑的现象,不缴物业费,就不给办理出入证;有的不与业主沟通,强行更改小区的公共设施,等等,造成与业主关系紧张。当前疫情防控仍处在关键期,为助力做好疫情防控、企业复工复产,就进一步发挥物业作用,建议:

一、借鉴杭州、宁波等城市出台的相关政策,对全力配合街道、社区工作,积极参与一线疫情防控,贡献突出的物业公司,给予适当补助或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。

二、坚持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加大对物业的监管力度。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居民投诉处理机制,对物业自行设置的限制性规定,要立即纠正、及时处理,维护群众合法权益

三、与疫情防控无关的非紧急问题,如加装电梯卡、改造公共设施等,物业公司应暂缓实施,或以电话、网络等方式沟通协商,对业主提前告知、说明情况、争取理解,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聚集。

四、学习借鉴碧桂园服务、保利物业等龙头企业疫情期间的“硬核”防疫举措和特色服务方式,引导物业切实增强自身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,以合理化、高质量的服务水平,赢得居民的理解和支持,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社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