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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第50期)关于优先推进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议

发布日期:2020-11-05 14:59  来源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蚌埠市委员会  阅读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,老旧小区居民年龄和住宅年份均在同步增加,由于历史原因和规划的滞后,致使老旧小区住宅没有电梯,给居民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,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势在必行,为此建议:

一.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〔2020〕23号文件精神,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,提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品质,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。

二.加紧探索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完善的路径和方法。将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改造提升工程纳入“十四五”规划市级民生工程和部门工作日程,深入调查研究,统筹现状、做好规划。

三.有序推进分步实施。一是重点区域先行试点。将东起延安路、西至工农路、北至凤阳路、南至胜利路作为首批试点片区,进行细致的摸底和调查,充分考量规划、房屋安全等因素,符合条件的列入改造计划。二是逐步推进。优先为该区域商住混合楼加装电梯,增加居民上下楼的生活便利,提高群众幸福感。

四.完善《蚌埠市城市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增设电梯实施意见》(蚌治改办〔2018〕6号)。根据安徽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(2020修订版),统筹基本型、完善型和提升型改造要求,明确增设电梯相关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分担比例,在增设条件、资金筹措、报建程序、后期管理等方面有操作性强的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