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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市政协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

发布日期:2018-05-10 10:57 作者:超级管理员  来源: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蚌埠市委员会  阅读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
2018年市政协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

 

各专委会、室:

为进一步推进政协机关效能建设,改进机关工作作风,根据《2018年蚌埠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》精神,结合政协机关实际,现就2018年市政协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 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,以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为契机,严格落实《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》和《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+提醒》,不断巩固和拓展机关效能建设成果,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意识,创优服务环境,提高服务水平,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全面迈入全省第一方阵,建设淮河流域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,开创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 二、工作重点

1、强化学习教育。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为契机,精心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讨论、专题辅导、理论研讨、视察调研、“政协讲堂”等活动,教育引导党员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,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,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;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,增强服务意识,塑造良好机关形象。通过播放《机关效能基本规范》宣传片,张贴《机关效能基本规范》宣传画,开展《机关干部正负双面言行激励+提醒》集中学习宣传,设置机关效能宣传板,机关网站杂志刊登效能建设动态,促进效能意识潜移默化,入脑入心。

2、强化作风保障。深入推进一流机关建设,摒弃机关干部“二线” 观念,以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标准履职尽责。广泛听取政协委员意见,积极探索实践新时期有效履行政协职能的新途径新方法,努力激发机关干部内在动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和向心力,不断提高政协机关为中心工作、为委员履行职能服务的水平。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协调关系、化解矛盾、理顺情绪、凝聚人心工作,努力营造安定团结、民主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
3、强化服务意识。发挥政协机关优势,主动为委员履行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职能提供平台,做好服务,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有益参考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,发挥自身优势,不等不靠,积极有效作为,组织好政协委员调研、视察,参加专题会议和各类活动。加强和委员以及委员所在单位的联系、沟通和交流,为委员履职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。

4、强化制度规范。修订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制度。大力推行岗位责任、首问负责、服务承诺、限时办结、离岗告示和责任追究等机关效能建设“十项制度”、效能建设“十不得”、机关效能建设基本规范。《工作人员去向牌》做到更新及时,使用规范。对机关内设科室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活动。推广电子印章、电子公文使用,提高公文传递、运转效率。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活动,对发现有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情形的,坚决追究责任,确保机关运转协调有序、规范高效。

5、强化协商议政。积极引导委员和党派团体多写提案、写好提案,提高提案质量;畅通社情民意渠道,切实抓好社情民意的落实反馈工作。围绕“优化营商环境,加快重点项目建设”、“统筹施策,全面提升我市基础教育质量”等重点协商议题,扎实开展专题协商、对口协商、界别协商、提案办理协商,形成一批有分量的协商成果。通过加强政协提案和社情民意、民主协商等工作,树立委员履行职能的责任感,提高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1、加强组织领导。认真落实机关效能建设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、负总责;机关效能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努力构建“一级抓一级、层层抓落实”的工作格局,不断提高机关效能建设科学化、制度化水平,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贯彻落实。

2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坚持典型引路,充分发挥机关“效能建设”专栏作用,及时宣传效能建设的新举措、新经验、新成效,弘扬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,及时曝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,形成“人人讲效能、处处抓效能、事事创效能”的良好氛围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市政协办公室

2018年5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