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政协蚌埠市委员会
常委会议学习制度》的通知
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:
《政协蚌埠市委员会常委会议学习制度》已于10月29日市政协十四届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市政协办公室
2018年11月16日
政协蚌埠市委员会常委会议学习制度
(2018年10月29日市政协十四届十一次主席会议通过)
为进一步提高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理论水平,不断增强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能力,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高质量发展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学习内容
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;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;国家的法律法规,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、难点问题;党的历史、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,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科技、法律和社会管理等知识及其在实践中最新发展成果;中央和省委、市委重要会议精神、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讲话精神;人民政协知识和统一战线理论,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;全国政协、省政协重要会议、文件和领导重要讲话精神;市政协年度重点协商课题有关知识等。
二、参学对象
参学对象为市政协常委会组成人员。
三、组织领导
集体学习在市政协常委会领导下,由主席主持。市政协研究室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学习活动的服务工作。
四、学习要求
1.坚持集体学习。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活动,每次学习建立台帐,年终进行总结。严格学习考勤登记制度,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活动的人员必须请假。集体学习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。
2.丰富学习形式。灵活采用政协讲堂、专题报告会、组织视察和观看视频等形式,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,使参学对象努力成为勤奋学习、善于思考,解放思想、与时俱进,勇于实践、锐意创新的模范。
3.认真安排自学。在按时参加集体学习的同时,认真制定和完成自学计划,明确学习重点,研读必要书目,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刻苦学习。每位成员每月自学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。
4.弘扬良好学风。紧密结合新时代美好蚌埠现代化建设和我市人民政协事业发展需要,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,坚持学以致用、用以促学、学用相长,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有效的履职举措。
政协蚌埠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6日印